素质教育与自考本科制度的改革
作者:未知 更新时间:2014-2-17 14:57:11 来源:
浙江师范大学自考 【字号:
大 中 小】 浏览
次
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江泽民同志强调指出:“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振兴,全民有责。我们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坚持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努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段话内涵丰富、意蕴深刻,涉及根本性的教育战略问题,即提升“国民素质”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两个方面。这就要求包括成人教育、自考本科在内的所有教育形式和一切教育活动都要坚持以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为出发点和根本目标,要求自学考试制度的改革和发展都必须与素质教育、创新教育紧密联系、彼此互动。
用中共中央、国务院所作出的(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内容来说:“当今世界,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知识经济已见端倪,国力竞争日趋激烈。教育在综合国力的形成中处于基础地位,国力的强弱越来越取决于劳动者的素质,取决于各类人才的质量和数量,这对于培养和造就我国21世纪的一代新人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面对新的形势,由于主观和客观等方面的原因,我们的教育观念、教育体制、教育结构、人才培养模式、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相对滞后,影响了青少年的全面发展,不能适应提高国民素质的需要。全党、全社会必须从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局出发,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构建一个充满生机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莫定坚实的人才和知识基础”。
因此《决定》明确要求:“完善自考本科制度,形成社会化、开放式的教育网络,为适应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需求开辟更为广阔的途径,逐渐完善终身学习体系。
2014年浙江师范大学自考招生作为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施全民素质教臂方面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可以说,自考本科是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