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浙江师范大学自考毕业学位学生申请条件
(1)浙江大学自考的学生请求前提:课程均匀成果70分(含)以上(不含免修课程、品级计分课程)、卒业论文(设计)75分(含)以上、自学测验本科卒业前五年内获得全国英语品级测验(PETS)三级(含)以上证书或书面考试成果及格(60分以上)者;英语言语文学专业第二外语的单科成果到达70分(含)以上者;国际商业专业的国际商务英语(或经贸常识英语)单科成果到达70分(含)以上者;
(2)浙江大学学位请求的受理机构及申办工夫:由浙江大学持续教育治理处担任受理;考生应在获得自学测验本科卒业文凭一年内,按规则要乞降工夫向黉舍请求授予学士学位,详细处理的日期详见“浙江教育测验网”或“浙江大学成教网”布告;
(3)其他高校的学位请求均按新规则执行,即按本专业卒业生的15%授予学位,(用PETS请求学位的考生,须在卒业请求时交验原件)。
浙江师范大学自考联系地址:金华市北山路285号
浙江师范大学自考邮编:32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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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自考招生值班:13157966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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